闫安教授(简介附后)执笔的著作《大陆台商政策研究》荣获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台商作为与台湾问题密切相关的学术概念已经载入国家重要历史文献之中,台商问题研究成为一个既具有学术意义又具有全新现实意义的重大战略课题。
20世纪80年代,中国共产党再次对台湾问题进行战略性审思,认为,“解决台湾问题要花时间”,“精力要花在经济建设上,统一问题晚一些解决无伤大局,”要“吸引大批华侨资金、港台资金”,服务经济建设。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颁发的《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寄希望于一千七百万台湾人民,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海峡两岸进行了交往,经过近三十年的积淀,不仅造就了海峡两岸的巨额贸易、台商投资大陆的庞大金额,而且产生了一个与此攸关的直接利益群体——台商。作为“台湾人民”一部分的台商却成为游走于海峡两岸的重要群体,日益成为台湾政坛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影响的新生力量。大陆台商政策的形成、演变和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的过程,正是在20世纪最后二十年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伟大变革中发生的,台商积极参与到了祖国大陆的建设中。2005年4月29日,胡锦涛在与连战会谈中指出:“大陆建设取得的成就,也包含着台湾同胞的重要贡献”,是对包括台商在内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现代化建设的肯定。
本课题是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并根据对历史文献资料的梳理,对从1979年到2005年大陆台商政策演变历程作宏观的剖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大陆台商政策的酝酿、提出、初步确立及完善各个阶段做深入考察,并认为大陆台商政策具有促进祖国大陆经济建设和海峡两岸最终走向统一之路的双重目的。
本课题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完整地提出大陆台商政策概念。在经过翔实论证和研究,本文认为,在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的二十六年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一个鲜明政策指导,即大陆台商政策。第二,提出大陆台商政策的历史分期,并作全面的历史考察。对1978年至2005年大陆台商政策的演变作全面的历史考察,对大陆台商政策酝酿、提出、确立及完善各个阶段的架构作了设计并对其进行阐释、分析,力求客观地再现大陆台商政策演变过程与台商企业的互动发展过程。第三,经验总结及对策。对制定和实行大陆台商政策的历史经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政策及建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的战略决策,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是大陆台商政策的萌芽。广东、福建两省实施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对台商具有巨大磁吸作用;厦门经济特区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肩负着完成台湾回归祖国的历史任务。大陆台商政策此时在局部地区实施,更多地体现出探索性质。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标志着大陆台商政策的提出。1990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台经贸工作的通知》的内部文件,提出了做好吸收台商来大陆投资工作的作用。即:密切台湾同祖国大陆的经济联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对祖国大陆经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时期,台商企业在祖国大陆有初步的发展,但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广东、福建两省。本文以厦门市为例,分析台商企业在大陆发展的情况,指出其特点主要是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而且规模较小。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西方国家纷纷撤资,然而,台湾资本来了。以“王永庆震撼”事件为例,阐发做台湾大企业家工作的艰难过程。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和相关政策的激励下,台商抓住历史机遇冲破台湾当局相关政策的限制,通过各种方式来大陆投资的情况。为了使台商在祖国大陆得到更好的发展,其权益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它的通过说明台商投资大陆的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标志着大陆台商政策的初步确立。为了更有效的指导台商投资行为,使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国务院第一次召开了对台经济工作会议,再次下发了指导台商工作的文件,提出了两岸经济关系的总方针和工作重点。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尽管海峡两岸关系处于自1979年以来最困难的时期,但坚决贯彻“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的主张,践行“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的承诺。1997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台湾经济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提出了台商发展的重要意见;1999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是对“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精神的落实,充分体现了“继续长期执行鼓励台商投资的政策”思想,是大陆台商政策的逐步完善。
虽然两岸政治关系恶化,但台商在祖国大陆发展势头仍然不减,台商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投资大陆增多,促进了两岸互补互利局面的形成。昆山的崛起主要是由于台资的拉动及促进;昆山成为台资密集区,日益成为IT产业基地。
从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2005年12月21日《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的发布,是大陆台商政策构建的关键时期。在两岸互补互利的局面初步形成后,引导台商企业“落地生根”融入祖国大陆,开创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局面就成为这时期大陆台商政策的重点。台商已经成为台湾岛内各种政治力量限制、争夺的重点。
回顾二十六年来大陆台商政策演变历程,对其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指出大陆台商政策需要完善的方面,提出某些对策及建议。一位台湾学者称,台湾“所积累的财富、技术力量与管理经验,如果两岸关系处理得当,将成为中国建设的可贵资产。这是俄罗斯及东欧国家所无法得到而中国大陆可以运用的优越条件。”大陆学者说,“台湾问题并非是我们的包袱,而是促进中国现代化的动力”,这些是包含某些真理颗粒的重要判断,改革开放三十的取得的成就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这种判断,加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积蓄实力,为统一创造条件。
在祖国大陆改革开放过程中,作为中华民族的台湾同胞处于一个什么的位置,扮演什么角色,其作用又如何呢?现在应该不仅应予以回答,而且更应对此生动过程给以描绘。本课题从一个侧面在一定程度上对此作一评说。
闫安教授,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主要研究领域:当代中国政治和经济、海峡两岸经济贸易及台湾问题。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30余篇,编著10余部。其中,近年来,发表论文多篇,其中,CSSCI2篇,全国核心期刊2篇;专著一部,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二等奖,该著作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办的国家一级期刊《中共党史研究》(《二〇〇七年中共党史研究述评》,《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3期)上被介绍,认为是该领域“研究方面值得关注的”,“对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台商政策的由来、发展及实践效果作了较为深入的考察,客观地评价了它的得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合编著作5部。参与著名经济学家陈文通“科学发展观新论”课题研究,(此为“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中央党校教学科研专项基金’项目”),是《科学发展观新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作者之一。中国现代史学会会员,内蒙古自治区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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