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至29日,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下,我校完成了区内本科二批(对口中职采矿类)及高职高专各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本科二批(对口中职采矿类)7月24日录取结束。招生计划10人,录取考生10人,最高分599分,最低分497分。
高职高专7月29日录取结束,普通理科招生计划70人,录取考生70人,最高分389分,最低分310分。普通文科招生计划50人,录取考生50人,最高分412分,最低分324分。
同时,江西、贵州、广西、山东、广东、宁夏、浙江等地的录取工作也已完成,河南、云南、河北、青海、甘肃、山西等地的录取工作陆续开始。
(供稿: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