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我校与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举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仪式。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叔禹、党委书记张新宇、副院长刘永江,我校副校长成涛,研究生院院长郝贠洪、副院长杨炳元,电力学院院长王志和、副院长刘广忱等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双方就进一步完善基地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基地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交流。王志和、刘永江签署合作备忘录,成涛、张叔禹代表合作双方揭牌。
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隶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是自治区唯一开展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工作的授权单位。2017年9月6日,我校与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签约共同建设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2018年1月,获批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经过两年建设和运行,双方已初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遴选了19名基地导师,选派45名研究生进入联合培养基地学习。
(供稿、摄影:电力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