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新城校区明德楼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文件。校党委书记李占峰主持并讲话,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参加。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应有之义,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生动实践,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是对“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对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树立激励担当作为鲜明导向,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四个“牢牢把握”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准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教育提醒,加强对教职工“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体现严管厚爱,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心工作、放手干事、积极作为的良好氛围。
文字、图片: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