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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书记孙国权当选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11月30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表决通过关于自治区第十届党委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第十届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后,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呼和浩特胜利闭幕。

经无记名投票选举,共83名同志当选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委员、15名同志当选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候补委员,45名同志当选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委委员。

我校党委书记孙国权当选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供稿: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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