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为营造热烈、喜庆、团结、向上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校广大师生的国旗意识和国家观念,激发“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豪情壮志,在国庆节来临之际,党委宣传部在此向全校教职员工、青年学生郑重倡议:
一、国旗是国家的形象和符号,体现着国家主权和尊严,爱国旗等于爱祖国。各单位、各部门,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经营性商户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悬挂国旗,用最真挚的情感、最积极的行动,表达我们对祖国的热爱、对国旗的尊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必须依法使用国旗,做到国旗的位置不低于其他旗帜,不被其他物品遮挡,不交叉悬挂、竖挂或者倒挂国旗,不使国旗与其他旗帜相交,不悬挂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使国旗落地。
三、希望全体师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悬挂国旗,表达对伟大祖国由衷的祝福,展现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的精神风貌,让五星红旗在内蒙古工业大学高高飘扬,让文明之花开遍学校的每个角落。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