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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宪法宣传周”专题讲座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12月6日下午,在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党委宣传部、人文学院在金川校区电力大楼十楼报告厅联合举办“宪法宣传周”专题讲座。讲座邀请内蒙古大学周珩副教授与金川校区各学院180余名学生代表作专题辅导交流。人文学院副院长苏丽娜主持。

周珩以“走进新时代的中国宪法”为题,围绕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取得的巨大成就、宪法修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的中国宪法彰显大国力量——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相结合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历史定位,重点从增加宪法的指导思想、根据十九大精神调整宪法的表述、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增加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确立宪法宣誓制度等9个方面重点讲解了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讲座深入浅出地解释了宪法的定义和宪法与每一个人的密切关系,以用生动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展示了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向在场听众展示了新时代的中国宪法彰显出的大国力量。

通过讲座,学生们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入认识到宪法在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起到的关键作用,有利于学生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了首个“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我校通过大屏幕、条幅、手绘展板等广泛宣传“宪法宣传周”的主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学生精心制作的《宪法知多少,你我来解密》,积极宣传宪法;多个学院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国家宪法日。上述活动对提高全校师生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

(供稿:党委宣传部  人文学院  摄影: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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